4月28日,理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会议首先学习和传达了4月24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会议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进一步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作出了相关规定。在组织领导及职责方面,成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学院书记、院长对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提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是:提高认识、加强教育、重在防范、人人有责、建立制度、制定措施、落实到位、违者追责。在落实主要安全工作和措施方面,提出要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做到制度公开、学习并严格执行制度、各项安全工作有记录、有台账;建立三级安全责任网,即学院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人层层落实相关安全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整改,三级责任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常规和专项检查,特别是开课前、节假前、新设备使用前等,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报告;制定和演练安全工作预案、有效处置突发安全事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危化品采购、放置、使用、回收、处理、检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师生安全。会议决定近期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传达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并布置学院安全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