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理学院在3号科技楼110会议室召开一届三次教职工大会,审议《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会议由分工会主席乔木主持,学院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张国印院长对《实施办法(试行)》的制订过程作了说明,对《实施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作了解读。在审议讨论中,部分教职工对《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张国印院长等予以进一步解释和说明。经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实施办法(试行)》。最后,黄明宏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制订和实施《实施办法(试行)》是学院的一件大事,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要充分发挥《实施办法(试行)》积极的正面导向作用,在促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让教职工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